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寿光果菜品种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植物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单向竞价交易,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单向竞价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寿光果菜品种权交易中心植物品种权交易规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中心品种权单向竞价交易的各项行为。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经纪会员、指定结算银行、指定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单向竞价交易是指转让方(或受让方)作为发起方,通过交易中心公布需要转让(或受让)品种权的种类、名称、简介、起报价、加(减)价幅度等信息,符合资格的受让方(或转让方)通过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在交易竞价时间内,首先与价格高者成交,价格相同情况下,按照时间顺序,与最早出价者成交。
第四条单向竞价交易分为竞买交易和竞卖交易。
竞买交易是指转让方通过交易中心预先公布拟交易品种权信息后公开挂牌,由符合资格的受让方通过交易中心参与交易的交易形式。
竞卖交易是指受让方通过交易中心预先公布拟交易品种权信息后公开挂牌,由符合资格的转让方通过交易中心参与交易的交易形式。
第五条保证金是指交易会员支付的用以保证合同履行的资金,收取标准由竞价交易发起方确定,但不得低于交易中心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以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第六条 加(减)价幅度是指每次报价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加(减)的价格必须是此幅度的整数倍。第三章 交易
第七条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交易时间由交易中心另行公告。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易时间,并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第八条 交易会员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时,发起方应提前20个工作日申请竞价交易;交易中心对发起方的申报材料和资金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第九条 单向竞价交易的发起方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品种权的种类、名称、简介、起报价、加(减)价幅度等基础信息。竞买交易的发起方应对其提供的品种权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交易中心按照比例或固定值收取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必要时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保证金比例和交易服务费标准,并提前在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单向竞价交易在交易中心规定的时段内通过交易中心的交易客户端完成。
第十二条 竞买交易流程
(一)竞买发起方(转让方)应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竞买申请,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申请书》,并交纳一定保证金才可发起竞买。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两部分。转让方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品种权意向转让金额的20%,无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提交的品种权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易中心公告本次竞买交易的有关信息。
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品种权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发起方(转让方)必须在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对起报价进行最后确认;受让方账户需保证在结算账户中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与起报价等额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才可参加竞买交易。
(四)竞价开始,受让方应在不低于转让起报价基础上按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加价;最小加价幅度以交易中心公告为准;应价一经确认后,不得撤回;受让方在新价位应价后,全场的前一次应价自动失效。
(五)在交易时段结束时,最新的应价为成交价。
第十三条 竞卖交易流程
(一)竞卖发起方(受让方)应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竞卖申请,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申请书》,并交纳一定保证金才可发起竞卖。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两部分。受让方为全额保证金交易,其中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品种权意向受让金额的2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品种权意向受让金额的80%。
(二)交易中心对发起方提交的品种权受让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易中心公告本次竞卖交易的有关信息。
(三)竞卖发起方(受让方)必须在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对起报价进行最后确认;转让方须提交拟转让品种权权证等交易相关资料且账户需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保证金,才可参加竞卖交易。
(四)竞价开始,转让方应在不高于起报价基础上按最小减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减出价;应价一经确认,不得撤回;转让方在新价位应价后,全场的前一次应价自动失效。
(五)在交易时段结束时,最新的应价为成交价。
第十四条 竞价报价结束后,交易结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发送至交易会员的交易终端。买卖双方须签订《品种权交易合同》并报交易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竞价报价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竞价成功交易会员的手续费。
第四章 结算
第十六条 交易中心实行每日结算制度。
第十七条 交易中心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结算交易会员应交付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其他款项。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专户专用,实行银行存管模式,确保交易会员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交易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对交易会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款项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交易价款的结算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方式。
第二十条 当日结算完成后,交易会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交易会员对结算数据有异议的,应在下一交易日9:00以前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如交易会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交易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交易会员对其自身交易账号在交易系统成交的合同,负有履行义务和承担风险的责任,交易会员违反合同项下的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交易会员参与单向竞价交易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经协商或交易中心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交易中心督促协议的履行,但不对调解结果承担任何责任;若协商不成或交易中心调解无效的,双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受让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其它相关款项的;
(二)转让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品种权有效凭证的;
(三)转让方交付的品种权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四)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如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且协商结果不损害交易中心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交易中心按照协商结果划付保证金;如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程序结束前,交易中心有权对保证金限制出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寿光果菜品种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